Introduction Membership Meeting Materials

機場社區聯絡小組章程

1.

成立背景

香港國際機場(以下簡稱「機場」)在多方面貢獻良多,除了鞏固香港的領先區域及國際航空中心地位外,亦帶動經濟增長,創造就業機會,支援本地支柱產業,包括金融、貿易及物流、旅遊,以及工商支援及專業服務業。

機場管理局(以下簡稱「機管局」)營運機場時,不但致力促進香港的長遠整體利益,亦為鄰近社區謀求更佳發展。機管局制訂短期、中期,以及長期發展計劃,以應付日後的增長需要,並主動與鄰近的社區領袖保持溝通,聽取他們對機場進一步發展的意見,以及探討如何貢獻社區。

2.

目的

機管局向小組提供三跑工程項目的相關資料,包括詳細設計、建造及營辦工程的進度、環境監察及審核結果:

2.1

以提高透明度和加強與公眾溝通,以便就所有與三跑工程項目有關的環境問題進行溝通、查詢及處理投訴;及

2.2

推廣社區合作和參與,並進行環境許可證內提及的適當的地區環境改善工程。

3.

組織架構

3.1

小組主席由機場運行執行總監或其代表出任;而副主席則由可持續發展總經理出任。

3.2

小組秘書由機管局員工出任。

3.3

其他小組成員包括區議會議員、分區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等社區領袖。所有成員由機管局邀請出任,並以個人身分參加。

4.

會議

4.1

小組每年舉行最少兩次會議,主席∕副主席亦可按需要召開更多會議。

4.2

每次會議的議程由主席∕副主席擬定,小組成員亦可以書面提出討論事項。

4.3

每次小組會議的內容及議決的跟進措施(如有的話)由秘書記錄在案,並妥為保存。

4.4

如主席∕副主席認為需要及適當,可邀請任何相關人士出席小組會議。

4.5

小組的會議記錄及所有文件須上載至網站供公眾閱覽。

5.

報酬

小組成員為小組工作及服務,屬義務性質。小組成員提供服務、出席會議、實地視察及∕或參與小組任何活動,均不會獲得任何形式的報酬。

6.

任期

小組成員每屆委任為期兩年,並可再獲委任。小組成員每年須出席小組會議最少一次。

7.

退任

小組成員有權自行退任,惟須向小組秘書發出書面通知。

8.

財務承擔

小組相關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,由機管局承擔。

9.

章程修訂

本章程如須修訂,修訂條文須經由小組秘書提交主席∕副主席及成員審議,並獲小組會議通過,方始生效。


版本:2023年2月